何谓‘我执与法执’?
所谓我执者,又名人执,以五蕴假和合,而有见闻觉知之作用,固执此中有常一主宰之人我者,是故,一切之烦恼障,从此我执而生。
所谓法执者,不明五蕴等法由因缘而生,如幻如化,空无自性,固执法有实性者,是故,一切之所知障,从此法执而生。
唯识论云:‘由执我法,二障具生。’(如本法师著《佛学问答》)
我执释义
一切烦恼,皆由有我而起。若无我者,则一切皆无。因见有我,故曰我见。因有我相,故曰我相。执为有我,故曰我执。
一、我见 亦曰人见,又曰身见,又曰人我见。五蕴假和合之身心,以为有常一之义,谓之我见。亦名身见人见者,谓因执实有人我之见也。又称人我见者,我为常一主宰之义,人固执常一之主宰,是即人我见也。
二、我相 亦名人相。谓众生于五蕴法中,若即若杂,妄计我我所有之实,是名我相。亦谓人相者,谓众生于五阴法中,妄计我是人,我生人道,异于余道,是名人相。
三、我执 亦名人执,我者一生之主宰之谓。认有我身而执念之,谓之我执。以不了人身为五蕴假和合而成,固执常一之我体,亦谓之人执。(《佛学次第统编》杨卓 编)
法执释义
(术语)二执之一。固执心外有有为无为之实法之妄念也。二乘之人,虽断我执而不能绝此法执,大乘之菩萨则渐断之。唯识论一曰:‘由我法执,二障具生。’菩提心论曰:‘二乘之人虽破人执,犹有法执。’(《佛学大辞典》丁福保 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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